信息來源: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:2006-05-18 瀏覽:2892
據悉,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從1998年5月正式掛牌運作已滿8年。8年來,該中心進行了多項全國首創:首先建立全封閉的評標系統、評標監控系統以及“背靠背”的評標答辯系統;率先在國內開發了電腦抽取專家、自動語音通知系統和專家指紋簽到系統;率先實行建設工程擔保保函統一保管的制度;率先全面投入使用電子輔助評標系統;率先在國內實行了網上報建系統等。不但保證了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的公開、公平和公正,也得到了國內同行的認同和推廣,推動了國內招投標市場的進一步規范。
據統計,從1998年到2005年底,進入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交易的工程項目累計為7907項,交易金額高達1332億元。8年來,共節省國家資金達230億元,其中,僅2005年一年,就節省政府和國有投資40億元。
譚國箱指出,建立有形建筑市場是建設工程領域防治腐敗的一項成功嘗試。8年來,這項制度措施對于增進建設工程交易透明度,加強對建設工程交易活動的監督管理,促進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競爭機制的建立,從源頭上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腐敗行為的發生,促進建筑市場的規范運行,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前幾年,深圳市涉及工程及土地的招投標腐敗案件比例高達67%,現在已大大減少,領導干部不會、不敢也不能干預工程招投標,找領導打招呼、遞條子的現象也幾乎絕跡,有效地解決了“工程上馬,干部下馬”的世紀難題,這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成績。
呂銳鋒要求,今后,深化招標投標改革、加強有形建筑市場建設應當圍繞“建設支柱產業,打造建筑之都,把深圳建美建優,將產業做大做強”的總體目標,抓好六個方面改革:加快有形建筑市場建設,原則上全市只能建一個建設工程交易中心,制止按區域、按部門重復設立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趨勢;繼續堅持招標投標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;在堅持合理低價中標、與國際慣例靠攏、鼓勵創新的原則下,進行評標方法的改革;預防和打擊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,對查實參與圍標串標的投標人堅決采取停標、清出市場、清出預選承包商名錄、取消個人執業資格等嚴厲處罰措施,決不留情,決不手軟,不搞“下不為例”;加強建筑市場的誠信建設;加強招標工程的后續監管。
此外,已實施了兩年的《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若干規定》(即市政府67號文)未來還將適應形勢的需要,實現修訂升級。市領導要求,利用這次修訂的機會,同時啟動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條例的修訂工作,將改革中的一些成功做法上升為條例,并進一步拓展條例的適用范圍,使之成為與國家和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法規相匹配、覆蓋所有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條例。